十堰市竹山县司法局“百日行动”创平安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竹山县司法局开展两项行动力推“平安法治竹山”建设。
全面清查“两类”人员。从9月初开始,县司法局组织17个司法所对全县16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和3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全面开展专项清查活动,一是对本辖区“两类”人员进行全面入户摸排、走访,造册建档,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要及时向县社区矫正办和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同时,建立县社区矫正办、镇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信息互通机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二是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和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好衔接协调帮困安置工作,排忧解难促稳定;三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可能重新犯罪、心理不健康和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外出的和长期在外不归的脱管、漏管人员依法给予处理,情况严重的将实行个别约谈和警告,并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和义务劳动;四是完善“两类”人员管理和帮教制度;五是健全完善司法E通网络信息管理平台。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县司法局组织17个司法所和9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基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化解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争议、绿松石矿山整治、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一是广泛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登记,按照“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的工作目标,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组织就地化解,同时,按照“一案一调处一办结”的工作措施,落实包化解、包稳控的“双包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天;二是对陈旧积案和新发生未化解的复杂纠纷,专门造册登记,针对不同的个案,制定不同调解方案,整合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力量,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作用攻坚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对基层调解组织反复调解不成功的,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提出调解方案建议和法律意见;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接访、走访、下访活动,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本着工作在一线开展,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作思路,机关领导干部带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和基层司法所干警一同参与矛盾大接访、入户大走访、带着案件下访等活动,就地化解矛盾解民忧;五是强化律师顾问团作用,集中化解一批涉法涉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杜绝发生因各种利益诉求引发的极端事件,把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引入法律渠道化解,实现矛盾大化解促进社会大稳定。(程贤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