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市南水北调办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26.05.2015  16:50
  近日,十堰市环保局与十堰市南水北调办双方经过共同商议,签署了水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这也是市环保局继与公安消防、水利、水文和交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后,又一个特别重要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此次联动机制的建立,是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切实加强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9号)精神和省环保厅、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鄂环办〔2015〕7号)。通过建立环保、南调办应急联动机制,可进一步加强环保部门与南调办部门的协调配合,重点防范和快速妥善处置水污染事件。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增重、密切配合、共同发展”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为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安全,建设生态美丽十堰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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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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