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荣获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2.2017 21:10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近日,十堰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十普法办〔2016〕15号),十堰市环境保护局荣获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201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十堰市2011——2015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实施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一是成立了市环保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十堰市环境保护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每年初印发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市环保系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三是充分利用“周末课堂”、“6.5世界环境日”、 “12.4法制宣传日”和环保法律法规出台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环保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建立环保法治宣传阵地,宣传效果不断加强。四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交流普法工作经验。
通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使宪法、环保法等法律规范得到广泛宣传,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积极谋划全市环保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推动法治十堰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02.201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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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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