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开展工业园区环保专项行动

27.10.2014  11:01


   十堰市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工业园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业园区环保专项行动。这是该市为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推动工业园区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十堰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行动10月20开始,11月20日结束,检查范围为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企业集中区。检查内容包括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同时”验收、环境风险评价等环保制度落实情况和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园区企业和项目落实环保制度情况,环保设施配套情况及运行情况,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物处理、处置及排放情况;园区日常运行环境监管情况;其他有关情况。

   十堰市环保局要求,十堰各县市区以内蒙古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为鉴,举一反三,以铁的纪律和执法切实加大全市集中排查、环境治理。10月底前准确掌握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和环保管理情况、园区企业和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将工业园区及园区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作为重点,结合环保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并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治、责令整改;对存在偷排直排、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十堰市环保局适时派出检查专班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并视情况依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办法》等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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