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法制办法律顾问工作得到市领导高度肯定
11.12.2015 12:18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11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消了十堰市政府在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十堰市寿丰水务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的连带责任,依法判定十堰市政府在该案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堰市法制办及时向十堰市政府报告了案件的最新进展,该市分管水利工作的张歌莺副市长在该办的报告上批示:“涉寿丰水务公司债务的市政府连带责任已撤销,涉畜牧局与华雁公司案的连带责任也有了新的进展,很不简单。建议以适当的形式对法制办、中院予以表彰”,该市市长张维国、常务副市长傅继成也在报告上签批表示认可。
据悉,2014年5月,湖北省投资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诉十堰市寿丰水务有限公司、十堰经济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一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因该借款是以十堰市政府成立的临时指挥部名义所借,武昌区法院因此追加十堰市政府为被告。十堰市法制办按照市领导批示,依法代市政府出庭应诉。2014年10月24日,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市寿丰水务公司对争议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同时判决十堰市政府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借款时间长,本金及利息已超过千万,而十堰市寿丰水务公司的偿还能力有限,若按一审判决执行,该笔千万余元的债务极有可能转而由十堰市政府承担。十堰市法制办深感此案责任重大。2014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十堰市法制办依法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和安排,十堰市法制办迅速组织专班,对案情进行认真研究,积极筹备应诉事宜,并制定了多种答辩策略,为庭审做了大量工作。10月30日,经武汉市中院终审,改判十堰市政府对该项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避免了逾千万元的损失,依法维护了十堰市政府的合法权益和权威。(十堰市政府法制办)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11.12.2015 12:18
故
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