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督察组到十堰市开展春节前旅游市场及旅游安全督查
1月26日至27日,省旅游局监管处副处长陈红燕率省旅游局督察组莅临十堰市开展春节前旅游市场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十堰市旅游局局长卢熹昌及相关县市区旅游局负责人先后陪同。
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茅箭区和张湾区等重点区域A级景区、星级酒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实地检查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出境旅游、文明旅游等工作情况。在督查中,对个别旅游企业存在的应急预案不完善、没有使用规范的旅游包车合同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建议。
在督查工作反馈会上,督察组对十堰市春节前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十堰市旅游局进一步加强对节前旅游市场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切实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职责,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引导旅游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卢局长表示,近年来,十堰市旅游局始终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原则,认真落实《旅游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旅游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坚决执行“安全防范,综合治理”方针,扎实推进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十堰市旅游局按照中央、省领导指示精神和十堰市委市政府安全专题督办会、春运安全电视电话会等要求,对全市旅游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及时下发了通知,实行了24小时值班报告制度,成立了五个工作专班,开展了市场秩序检查和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旅游安全和旅游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卢熹昌强调,我们将以省旅游局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应急演练,集中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督导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将一追到底,绝不放过,确保实现全市旅游市场“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供稿:十堰市旅游局 审稿:孙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