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顾林任十堰副市长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顾林任十堰市副市长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30日上午在市行政中心闭会。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补选彭军烈为十堰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审议通过了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顾林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了两名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专委会有关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顾林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免去汪正义的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顾林,女,1968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淮阴人,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4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耿梅、李小锐的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曾晓英为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任命张富山为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秦有江、郭霞、宋春梅的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吴跃辉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王晓真的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宏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宏伟等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宏伟同志辞去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朱秀清、李勤、陈旭、董瑞明同志辞去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吴宏伟、朱秀清、李勤、陈旭、董瑞明同志的辞职请求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记者 徐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