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集中清理民间投融资机构
03.12.2015 10:03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清理范围为:一是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投资咨询”、“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债券投资”、“投资理财”、“资产(本)管理”、“基金销售与管理”、“融资咨询服务”、“股权众筹”、“网络借贷”、“担保”等字样的私营企业;二是辖区内未登记注册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户;三是辖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
会议要求,各级登记注册机构严把准入关,负责对有关登记条件、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凡新设立机构必须经同级金融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已登记注册的民间投融资类机构,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辖区内的民间投融资类机构实施信用监管;依法查处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而以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同时,向广告协会会员发放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倡议书,组织签署《抵制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清理规范并依法组织查处民间投融资类机构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对失联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媒体公布;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并予以公示;收集掌握非法集资线索,向有关部门及时移交通报,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强化协同监管合力。
(记者 方元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周勤 来源:十堰晚报)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03.12.2015 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