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地税稽查局“阳光稽查”约束执法权力

17.06.2016  23:40

  5月份以来,十堰地税稽查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拟定的16个方面的满意度调查内容,就调查问卷涉及的指标信息展开筛查,区分不同层次、不同行业类别、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表,广泛收集整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需求,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介入式监督。截止目前,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等20户纳税人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满意度达100%。 

  今年以来,为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过程监督,促进稽查人员依法稽查、廉洁稽查,十堰地税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定,明确税务稽查人员实施检查过程中,必须下达“两书一表”,即《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人员工作纪律事项告知书》和《十堰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人员廉政意见反馈表》,让纳税人对稽查人员的执法程序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价,实现“背靠背”收回真实反馈。

  该局着力打造全程透明的“阳光稽查”执法链条,强化税风税纪的外部监督,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同时加强纪律约束,要求稽查人员对照个案情况和检查进展撰写个人绩效工作纪实小结,全程记录稽查过程和步骤,并由管理审理科适时对“二书一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增强了对案件的风险管控和对稽查执法行为的约束。目前,“两书一表”在全市地税稽查部门全面推广实施并完善,稽查执法服务水平和满意度逐步提升。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