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启动防汛救灾三级应急响应

07.08.2019  12:01

(程家忠)8月5日起,十堰市出现一轮强降雨过程,5日14时至6日11时,十堰城区、郧西西部和东南部、郧阳区中部和南部、丹江口中部、西北部和南部、竹山中部、竹溪中部大到暴雨。其中,十堰城区北部、郧阳区中部、丹江口中部大暴雨,其它地区小到中雨。全市降水25毫米以上雨量站143个,其中50毫米以上67站,100毫米以上15站,最大为郧阳区柳陂199.1毫米,张湾区岩洞沟水库175.6毫米,郧西观音162.7毫米。截至目前,强降雨已造成郧阳区柳陂、鲍峡,张湾区汉江街办,郧西县观音,竹溪县鄂坪、新洲、天宝等多地出现山洪、地质灾害。 

根据气象预报,  7-8日十堰市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有短时强降水,9日又将有一次明显降水天气过程。 

根据《十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经十堰市政府批准,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已分别于6日12时、10时启动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和救灾应急Ⅲ级响应。该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跟踪水雨工情,加密应急会商研判,视汛情灾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紧盯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河流、水库水电站及涉水在建工程,全面加强巡查防守、预警预报、抢险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迅速组织开展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做好救灾物资发放和受灾群众安置等应急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