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近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包括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4个部分。《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存史资政育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档案服务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履行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档案力量。《规划》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依法治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安全底线和坚持系统观念6条工作原则。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相匹配的档案工作新格局。到2035年,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档案治理效能更加完善、档案资源更加丰富、档案开放利用更加高效、档案安全更有保障,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规划》从七个方面部署了“十四五”时期23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大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积极服务重大活动,全面记录湖北加快支点建设的奋斗历程。二是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强化档案执法普法。三是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拓展档案收集范围,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四是有序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力度,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做好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守住档案安全管理防线。六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全面对接数字湖北建设。七是加强档案科技创新与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档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还提出实施新时代湖北记忆、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文化建设、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档案信息化、人才强档等7项重点工程。
《规划》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检查评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继续将档案工作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目前,省档案局已向各地各部门印发《<规划>责任分工方案》,就重点单位和重点任务从8个方面对88个具体工作目标进行细化与责任分解,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办结销号,上下联动推进《规划》落地见效。
(转自中国档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