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支队推行十二项便民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发展

30.05.2014  11:22

2014年,随着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两圈两带”战略的全面实施,随着中国农谷建设和柴湖振兴发展的深入推进,荆门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荆门市消防支队不断创新消防工作和部队管理手段和方法,深化消防管理改革,出台十二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致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地方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消防服务。

一是深化办事绿色通道。 加强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设,确保消防设计、施工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对依法申报的项目加快审核进度,力争提前3至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对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工程采取分阶段审核、验收的方式,提高单位工程进度。

二是窗口透明受理。 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开设行政服务窗口,做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即时办结”。窗口全面公开消防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受理范围、办理时限、消防行政许可程序和申请消防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 建立预约登记簿,发放联系卡,实行预约服务。对因住宿偏远等原因不便到现场办事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实行弹性服务,延长服务时间并在节假日固定时段开放服务窗口,对紧急公务或商务活动等急需办的消防行政审批事项随时办理。

四是实行重点项目帮扶。 对重点建设项目,明确领导和经办人员,及时跟踪项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优先办理有关手续,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一些重点难点工程,组织专业工程审验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当场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是推行监督检查服务制度。 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抽查,减少检查频次,变“监管”为“服务”,实行“三零”举措(经营零干扰、服务零距离、审批零收费),积极为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是推行提前告知制度。 在对单位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安全检查等消防执法活动时,将下一步执法程序提前告知单位,让社会单位知会消防有关权利、义务和禁止条款,促进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减少消防违法行为。

七是推行执法廉情回告和监督执法回访制度。 定期深入企业和群众中开展意见回访,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企业满意,让群众称颂的消防队伍。对申报人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坚决予以惩处。

八是倡导文明执法。 提倡使用普通话,接听电话要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托办私事,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严禁“吃、拿、卡、要”。

九是强化内外监督。 互联网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规定时限和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对监督干部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警风警纪等定期进行公开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是开通96119投诉热线。 设立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本着“有举必查、有诉必复”的原则,及时派人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答复群众诉求。

十一是加强培训教育。 加大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干部员工的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定期上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企业组织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全天候免费开放消防站。

十二是改善消防环境。 积极配合规划、市政建设、供水等有关部门,开展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道、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