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38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9日电 (张芹 陈莉)武汉市卫计委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2月3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3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军队医院除外)均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范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此前,该市曾在18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改革将对现行419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的2623项进行调整,将药品加成收入的80%平移到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其中包括,药品价格下降15%。参改医院中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进货价格等于对病人收费价格;大型检查项目价格下降10-15%,实验室检验项目下降8%,包括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 检查(彩超)等在内的832项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将会下调;医护人员技术性劳务服务项目价格会上升。1791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适当提升。
此外,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床位费影响整体补偿水平的专科检查治疗项目,和涉及特殊群体的治疗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暂不调整。
武汉市医改办常务副主任陈诗亮介绍,根据前期18家公立医院试点改革成效显示,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其中,门(急)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从225.7元下降到218元,同比下降3.4%;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从6874.1元增长到7201.9元,同比增长4.9%(增长部分主要来自调整提升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到2017年底,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军队医院除外)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以下简称占比)总体增到30%以上,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检查和化验收入占比总体降到2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至30%以下。(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