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消安委与卫计委联合发文部署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行动

16.08.2014  22:01

为加强医疗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近日,天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卫生计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测和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及整治行动的重点场所是医院的门诊、病房、食堂、实验室、高压氧舱、药剂库房、配电房、锅炉房、手术室、中心供氧站或氧气瓶库、使用大型医用仪器的检查室、中心机房、物质仓库等人员、物质相对集中的场所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主要检查医院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医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医院实验室、房屋防雷装置、配电房、锅炉房、放射室等重点部位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灭火器材配置情况、固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及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通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自查和整改方案,努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检查不走过场,全力构筑医院消防安全“防火墙”;二是突出重点,狠抓狠改。检查组在专项行动期间,能当场整改的必须督促当场整改,对整改较大的,要“定人、定时、定责”,及时督促整改隐患。要逐一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实行挂牌督办。三是加强宣教,营造氛围。各医院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深化医疗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技能操作和火灾现场逃生训练,掌握日常工作中防火、灭火和疏散自救逃生常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