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8.03.2016  20:1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以及总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5〕158号),省局组织起草了《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4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