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部署开展住宅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8.2015  18:05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武汉“7.11”此类事故在我区发生,近日,荆门市东宝区公安分局与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清楼道、查电气、除隐患”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部署东宝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了检查时间从7月28日至10月28日,检查重点为全区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分别通过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居委会对未设物业的居民楼院、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消防部门、各地公安派出所联合住建部门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三种检查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要认真吸取郑州“6.25”火灾、信阳“6.28”火灾、武汉“7.11”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检查期间对辖区内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全部排查一遍。二是集中检查,强力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逐一对居民楼院、住宅小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认真登记,对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督办整改和处罚力度。针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进行挂牌督办。三是加强防火宣传。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平台,创新形式、丰富手段、延长触角,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消防宣传。要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提升居民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加强督查,考核验收。专项检查期间,区公安局、区住建部门将成立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在专项检查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通报。在行动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未排查到位或火灾隐患未依法处理,导致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