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局做实做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10.03.2016  18:18

(鄂北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专人、细化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及施工工作,3月1日,鄂北局下发了《鄂北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一是要求各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计交底及投标文件明确各标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有关要求及措施;二是明确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和施工范围,并对5个移民安置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效果明确了评价单位;三是详细说明了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建单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四是要求各监理单位及施工承建单位落实专人,注重工作细节,将环保和水保作为两个专项分别开展工程款的报送、审核及支付工作,并单独提交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月报。力争把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成名副其实的“一流示范工程”和“绿色生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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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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