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坚持“四抓”“四强化” 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

11.08.2015  19:24

  2010年以来,湖北省民宗委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四抓”“四强化”,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落实,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

一是抓教育引导,强化思想认识。 针对少数宗教活动场所对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和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的实际,利用不同时机,抓教育引导,强化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对加强财务管理,依法保护场所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公信力、促进场所健康发展重要性认识,引导其积极主动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抓学习培训,强化业务能力。 结合每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抓学习,熟悉掌握《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并借助省会计学会专业培训机构,采取全省集中与各市州、宗教团体分级组织的形式,组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抓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其财务管理能力。近年来,全省先后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近2000人次参加了培训。 三是 抓制度建设, 强化内部管理。 全省性宗教团体结合本教实际,按照“有财务管理制度、有财务管理小组、有专业财会人员、有凭证账簿报表、有收支公告和财务报告”的标准,抓制度建设,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组织、制度和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强化宗教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 四是抓 检查督导,强化外部 监督。 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主动介入外部财务监管力量,抓常态化监督检查,定期委托会计事务所审计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运作状况,及时纠偏堵漏,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使场所财务运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