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整改不利停产停业
昨日,交警在府河收费站设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 吴培勇 摄
长江日报消息 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3日,武汉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立即对辖区或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在此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督查。
此次大检查对象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检查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工业园区、市场等危险化学品集中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及罐区;化工园区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车辆等。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危化品企业的许可和证照情况;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危险化学品装卸、装拆箱、运输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规划设计总图布置是否合理规范,安全风险可控情况。设施设备检维修及检测情况,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等。
要在全面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等重点环节和城镇居民区、公共聚集区的仓库,废弃厂房、闲置场所,城乡接合部,危险化学品码头,重大危险源场所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坚决采取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挂牌和跟踪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张伟 谭亚丹 记者韩玮 实习生陶可祎)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