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与商务部签署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合作协议
27.08.2014 11:53
本文来源: 商务厅
8月20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出席并讲话。我省被纳入商务第三批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8个试点省市之一,省商务厅副厅长胡道银参加会议并与商务部签署了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合作协议。据悉,此前商务部已分两批确定了11个中药材追溯试点省市。
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建设追溯管理平台,对中药材种植和养殖企业、中药材经营户和经营企业、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等环节的关键信息进行电子化登记、管理和查询,建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链条。
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目的:一是运用市场化手段,增强“可追溯更安全”的理念,推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让可追溯的产品能优质优价,促进中药材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流通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中药材流通企业开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中药材行业集中度和流通现代化水平。二是运用行政手段,集成管理资源和管理手段,健全运行监管机制,强化追溯体系日常运行管理。三是运用法律手段,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四是加强大数据推广应用,创新追溯模式和应用模式,不断完善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务功能,发挥追溯体系作用。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7.08.2014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