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鄂政发〔2014〕33号)要求,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要求,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的,由全省各级地方税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
二、全省地税系统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属于公告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要规范设定审批流程,规范使用执法文书,严格限定办理时限。属于行政许可类别的事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执法文书和办理时限;凡不在本公告公布的“目录清单”范围内的税务事项,不得再采取审批的管理方式,不得对已经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变相保留或者恢复。
三、全省地税系统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一是对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但需要纳入日常税收征管的事项,一律按照备案方式管理,实行前台办理、即时办结、后台流转、风险控管;二是切实将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工作与日常税收征管紧密结合,做到日常事项便捷到位,风险事项监管到位,违法事项处罚到位,内部履责监督到位。
四、全省各级地方税务局在本公告施行后,要注重收集和研究社会各界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方面的意见。省地方税务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7-87328519。
《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目录清单》附后。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5日
附件: 全省地税系统行政审批目录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