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8.12.2015  16:07

一、文件起草背景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才智力密集、科技含量高、创新推动力强、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等产业特性。发展科技服务业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服务业发展。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从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角度,强调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2014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明确提出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201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的科技服务业专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九大重点领域和七大政策措施,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将其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按照科技部的总体部署,同时结合湖北省的发展实际,我们将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和推进壮大科技服务业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等专项工作的实施,积极推进全省现代服务业的跨越发展。2014年,全省高新技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67.9亿元,同比增长19.8%,占全省高新产业的比重达到10.6%。东湖高新区作为全国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区,2014年实现服务业总收入2179亿元,占全区收入的比重达到25.6%,现代服务业已成为东湖高新区第二个过千亿元产业。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科技服务业得到长足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科技服务机构体系,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科技条件平台体系,技术市场比较活跃,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蓬勃发展,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关于公益性和市场化的定位,区域发展不平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发展环境还不完备等,从而制约了我省科技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国家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最新精神,着力推进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研究草拟了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是围绕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动力,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重要保障。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增强,科技服务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率达到80%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聚集1000个活跃度高、市场化程度高的创业投资机构;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服务业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

第二部分,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9个方面内容,《实施方案》提出了我省的推进措施和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服务业。到2017年,重点依托企业建设800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推进建设一批面向行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是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加强技术转移工作队伍建设,形成科技成果资源建设专员队伍、技术经纪人队伍、智库专家服务队伍为重点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湖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系统。

三是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组建长江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高 技术 服务 业快速发展。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各类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功能定位,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改制与整合。大力扶持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检测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制度。支持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发展。

四是创业孵化服务。提升传统孵化器创业服务能力,构建科技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基础服务、创业辅导、融资对接等能力。大力发展科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发展一批面向大众创业需求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优化完善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开放工坊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有效利用高校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师生科技创业提供工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构建科技创业孵化服务链,建立“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全链条生态系统。

五是知识产权服务。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试点工作,培育、壮大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探索构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围绕支柱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结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开展有效专利百件以上企业专利运营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预警分析、战略布局等高端服务,通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投融资、保险、运营、托管等试点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

六是科技咨询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科技咨询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提供科技查新、收录引用、竞争情报、专利分析、科技咨询与评估等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培育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企业。建立科技咨询服务专家库。鼓励各类科技咨询服务机构提高能力,开展科技查新、科技评估,提供市场资源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产业发展态势报告,专利信息分析报告等。 

七是科技金融服务。发挥省级创投引导基金的作用,支持省高投公司联合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和部分市州共同出资设立“湖北省科技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创业拟新设立的企业。建立科技天使投资基金项目“保荐人”制度,实现在孵企业与天使投资基金对接的零距离。支持省内银行、担保机构与孵化器等建立合作机制,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规模。鼓励银行、担保、保险、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为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引导投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银行为科技型企业在成果转化中提供金融服务。

八是科学技术普及服务。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免费开放,培养一批科普工作人才。支持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出版科普读物、开辟科普栏目,建立科普网站,开展科普服务。加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和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其科普阵地作用。加大对科普教育基地的稳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夏令营、科普旅游等活动。

九是综合科技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创新创业和工业研发、生产、经营、流通等全链条科技服务的各类企业,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的综合科技服务平台,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培训等服务机构向专业化、高端化和集聚化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开展综合服务,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第三部分,提出了7项重点政策措施

        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和政策需求,研究提出了7项保障性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发改、经信、教育、财政、人社、统计、工商、质监、科协等部门联合建立科技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二是培育服务市场。深化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体制改革,引导国有科技服务机构完成企业化转改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优先购买科技服务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高校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实施“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依托高新区、孵化器等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四是搭建信息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促进各平台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

五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积极落实技术合同增值税减免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深化开放合作。积极推进科技服务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接国内外高技术服务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着力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服务企业、机构来鄂设立分支机构或创办服务企业。支持我省科技服务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创办企业。积极组织省内服务企业参加国内外科技服务论坛、会议、展览,拓展海外市场。

七是推动引导示范。重点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服务业试点,加快集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带动全省、辐射中部、覆盖全国的科技服务业产业发展,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大力推动襄阳、宜昌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区域分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