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办 明确责任
(通讯员:佘建兰 编审:程勇)1月5日上午,咸宁市中级法院召开院务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前后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就加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咸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刘太平院长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居安思危,举一反三,及时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化解,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强化法警应急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基层法院院长要把涉诉信访案件拿在手上,经常过问,逐案分析,逐一化解,落实“院长信箱”限时回复制;二是要落实责任,限期办结。要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办理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维护信访秩序,有效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用法治方法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终结。三是要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坚持真抓实督,定期通报制度,市中院立案二庭牵头,对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情况每月一碰头,每月一通报,加强督办,确保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及时有效化解。近期还要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前后的信访稳定、代表联络工作等。
会上,咸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潘盛礼传达了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武通报了2014年度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并就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其他院领导出席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