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

17.05.2016  12:12

(刘兴海  马玲艳)湖北各市县政府积极努力,将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提高监管执法能力。目前,相关地方已按照不低于1:1的配套比例,落实2016年执法船艇建设配套资金,正在完善建设方案,启动建设程序,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黄冈市、武汉市及洪山区等地已申请取得长江干流执法基地岸线资源,拟分别投入2000到3000万元专项用于执法基地(码头)建设,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湖北襟江带汉,江河纵横,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4228条,境内长江干流河长1061公里,汉江干流河长868公里,均分别占长江中下游和汉江全长的56%,河道砂石资源较为丰富,河道采砂管理战线长、难度大、任务重,而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能力薄弱,与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为此,湖北启动了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水利厅积极协调,省发改、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计划用3年时间,采取地方投入、省级补助的方式,在沿长江采砂管理任务较重的33个县(市、区)新配置执法艇26艘、执法趸船33艘,建设33个执法基地,实现1小时内执法行动全覆盖。根据建设计划,2016年省财政2000万元补助资金已下拨各地,先期在沿长江14个市县和省厅砂管基地建设16艘执法艇和执法趸船。同时,为提高河道采砂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省水利厅还启动了全省河道采砂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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