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意见
鄂医改办发〔2014〕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改办、宣传部,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健全长效宣传工作机制,动员各地各部门统筹推进医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医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健康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医改宣传是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医改宣传工作,发挥正确舆论导向,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凝聚改革共识、聚集改革正能量、统筹推进改革的现实需要,是展示各地改革成效、引导群众合理预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抓手。
近几年来,我省医改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大、制度建设滞后等问题,与深化医改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与信息传播的多样态势不相适应。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医改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医改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医改宣传工作,为在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上探索湖北路径提供有效的舆论保障。
二、加强医改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段时期是深化医改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朝着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迈进的决战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已将深化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医改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大力宣传医改政策、改革成效、先进典型;完善宣传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医改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整合宣传资源,拓展宣传领域,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当前医改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深入贯彻医改精神。 以规范的程序和多元的方式,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医改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解读医改的重大政策,突出宣传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改革路径,把握正确方向,明确改革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
(二)积极宣传医改成效。 健全工作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总结和宣传我省深化医改的主要进展和实际成效,突出宣传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分级诊疗、社会办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宣传改革成效,提振改革信心。
(三)及时总结典型经验。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医改实践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挖掘、收集、报送反映医改成效的典型事例、感人事迹,突出宣传“党和政府得民心、人民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实际成效。
(四)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要做好有关舆论引导工作,客观宣传医改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合理引导群众预期,推动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和参与医改。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医疗价格、医保报销、异地就医、老年医疗等热点问题。
(五)持续做好知识普及。 将医改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医改政策的宣传,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权威的健康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就医,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不断丰富和完善医改宣传的方式方法
(一)开辟媒体宣传专栏。 各地医改部门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协同配合,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开辟医改宣传专栏、专题,利用鲜活事例,深入、持续报道医改成效,形成医改宣传舆论阵地。
(二)增强网站服务功能。 在湖北卫生计生官方网站上增设医改板块,强化参与性和互动性,充分发挥网站在医改宣教培训、交流沟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做好群众网上提问、投诉的处理答复,及时向社会发布医改工作动态,充分发挥网站作为医改新闻宣传重要载体的作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组织基层医改访谈。 各地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向,组织相关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层干部、基层医务人员和受益群众的访谈,选取典型人物、典型事例和典型地区,有计划、有步骤、有深度地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报道,形成上下联动、引向纵深的宣传声势。
(四)组织专家参与宣传。 充分发挥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分专题、分步骤组织相关专家,从不同视角谈医改,解读医改政策,针对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发表评论文章或接受媒体专访,充分发挥专家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的积极作用。
(五)拓宽医改宣传渠道。 一是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方式开展医改政策宣传。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的宣传。三是要发挥基层医务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借助诊疗、巡诊、随访等机会进行政策讲解。四是要编印宣传简报、宣传折页和宣传手册,生动解读医改政策,展示改革成效。五是要利用专题访谈、在线访谈、新闻通稿、公益广告、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
五、切实加强医改宣传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医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作为当前医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精心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各地医改办要设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政策理论强、业务素质好的通讯员队伍。要完善内部配合、外部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宣传计划,安排专门的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调配合。 建立医改部门、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定期联系制度,共同做好医改相关新闻宣传报道。从整体策划、宣传途径、宣传方式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医改宣传活动。各地医改部门要从时机、内容、节奏、力度、形式等方面,主动策划,统筹安排,为新闻媒体提供及时、详实的新闻素材,调动新闻媒体关心、支持医改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形成相互理解、互相支持的医改新闻宣传格局。
(三)完善宣传制度。 各地要建立健全医改实施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制度,重点加强网络舆情跟踪分析,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各地医改领导小组和省医改办,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处理;要制订完善重大医改活动信息发布和媒体沟通工作的预案,建立健全响应迅速、渠道畅通、回应有力的应急宣传机制;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医改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要完善会稿审稿制度,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须经主要领导审核。对擅自发布消息、因把关不严造成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报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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