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今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8月底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集中修改了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中关于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举措于法有据,顺利实施。9月中旬,省委出台的《决定》中一系列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具体措施,是按照中央文件和有关法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来的,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014年5月,张德江委员长在浙江就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更大作用。2015年9月15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县乡人大的重要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他指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新形势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县乡人大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做好选举、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他强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依法选好县乡人大代表,把好代表“入口关”,把好选举“组织关”,把好全过程“监督关”;要全面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工作水平,开好县乡人大会议,正确把握和加强人大监督职能,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健全县级人大组织机构,加强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积极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作用。
9月23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会前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查找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强调,县乡两级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更加重视县乡两级人大建设,更加重视发挥基层权力机关作用。明年上半年,我省将启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代表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质量关”,严把选举“组织关”和全过程监督关,防止“带病当选”、身份失真等问题,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杜绝拉票贿选现象在我省发生。要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县乡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县乡人大代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方面的独特优势,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当前,县乡人大工作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拓展县乡人大工作的方法路径,切实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县乡人大的职能作用。
此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书面印发了全省各地一些乡镇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经验,值得借鉴。(丁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