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拐办明确儿童少女失踪第一时间立案
国庆档,陈可辛执导的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口碑票房双收。不过,影片中一句“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台词却在网上引起热议。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否认了电影中的说法。
京华时报记者聂宽冕 袁国礼 周鑫
>>官方表态
儿童少女失踪 第一时间立案
影片《亲爱的》取材于彭高峰2008年-2011年的三年寻子事件,他的儿子3岁时被人在家附近强行抱走。影片中,黄渤在儿子失踪后去报案,警方告知需要失踪24小时后方能立案,这句台词引起网友热议。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亲爱的》公映第二天,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便通过微博强调,所谓“失踪要等24小时后才能立案”的说法并不准确。
昨天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陈士渠进一步给出了明确解释:“从2009年4月起,公安部就启动了打拐专项行动。目前法律和警方都没有‘失踪24小时才能立案’的说法,但对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儿童或14岁以上、18岁以下的少女失踪或走失,可第一时间报案,警方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如果是18岁以上的成年女性,如果有被拐嫌疑的,也可以立即报案,警方也会以刑事案件立案调查。”
记者从北京警方获悉,警方在接到有关未成年人走失或失踪的报警之后,肯定会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帮忙查找,如未成年人有疑似被侵害或被拐情况,刑警会第一时间介入。
>>片方回应
观众反应强烈 陈可辛称惊讶
陈可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观众对台词“失踪超过24小时,警方才会立案”的敏感让他很惊讶。
早前接受采访时,陈可辛表示没想到这句话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大陆媒体和观众觉得24小时立案制非常不合理,非常官僚,我非常惊讶。全世界几乎都是失踪24小时后才立案的。我从小看的港片、美国片都是失踪24小时之后再找警方,所以我根本不觉得失踪24小时立案是制度的问题。而且我前两天听编剧说,现在大陆已经改了法律,大陆可能是唯一一个失踪不需要24小时就立案的地方。因为老实讲,小孩子跑到隔壁二婶家吃饭,没打电话,你又去报警,那公安怎么办?”
-链接·彭高峰
2008年3月,一个陌生男人在湖北人彭高峰家门口——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合水口社区一家公话超市旁,强行抱走了他的儿子彭文乐。媒体人邓飞在2010年9月27日帮彭高峰发出寻子微博。
2011年2月1日,大年二十九,一名大学生给彭高峰打电话,说自己回江苏邳州老家探亲戚时见到一个小孩长得很像微博上流传的小乐乐的照片。接到电话时,彭高峰并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这3年来很多人打电话给他说找到儿子,但给他带来的都是失望。但当那名大学生把新拍的照片传过来时,彭高峰却一眼坚信这就是他的儿子。他立刻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警方决定马上到邳州找孩子。2011年2月6日,彭高峰在邳州与依旧带着湖北口音的儿子重逢。
现在,彭高峰一家回到湖北老家生活。他说自己永远走不出阴影,“电影里有一幕,黄渤上厕所都要把孩子扛在肩上。这可能夸张了一点,但我也真是恨不得孩子24小时都不离手”。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