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尽心竭力解纠纷,用心为民办实事

24.09.2021  16:21

为了公正高效的进行调解工作,在人民调解实践探索中,湖北法院不断深入学习,总结经验,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确保调解结果有法可依,公平公正。

用心调解化纠纷 被告锦旗表谢意

虽然这次调解让我们赔了钱,但法院公正高效的调解及时解决了困扰我们的难题,使我们恢复了正常工作,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近日,一起劳务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浦将一面写有“公平公正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武汉市汉阳区法院,表达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解纷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今年3月,原告到被告承包的某项目上班,原告卸导管时因钢丝脱钩被砸伤,经医院诊断为胸椎骨折、胫骨远端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付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赔偿损失约14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于8月25日通知原、被告来院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款项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向原告详细解释相应法律规定并介绍赔偿标准,指导调解员依法核准各项损失,同时建议被告考虑原告作为农民工受伤后的实际困难,在法定基础上适当多一些补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浦某当场给付原告各项损失7.5万元,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纠纷顺利化解。

家庭纠纷巧调解 司法为民暖人心

9月8日下午,原被告双方律师分别将写着“家庭纠纷巧调解,人民法官暖人心”“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办案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十堰中院,感激法官心系群众、司法为民。

事情得从3月的一起离婚案说起:当事人刘某与陆某2016年结婚后,因性格不合,女方刘某提起离婚诉讼。男方陆某婚前在武汉和十堰购置了房产,其中十堰的房产是陆某父母出资30万购买并初始登记至陆某名下,在2019年产权变更登记至陆某夫妻二人名下,武汉的房产为按揭贷款方式购买,陆某于婚前便开始还贷到现在。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复杂,存在部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混同,以及父母出资赠与,双方争议较大。该案一审判决后,陆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对峙情绪严重,刘某虽未上诉,但也因为原判分割给刘某的房产与陆某母亲的住房相邻,双方经常吵架,甚至发生堵门换锁等情形,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如若不能妥善解决,双方的冲突矛盾将会不断加剧,案件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承办法官认真研究案情,并多次与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协调,消除对立。考虑到孩子一直跟随刘某生活,对刘某的情感依赖较强,法官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劝解陆某放弃抚养权,让刘某积极配合陆某行使探视权;考虑到判决给刘某的房产与陆某母亲的住房相邻,双方积怨较深,居住不便,法官劝解刘某放弃十堰房产,由陆某支付刘某该房产的补偿款。

该案从5月10日下午两点多一直调解到晚上七点,最终双方和解,满意而归。收到调解书后,陆某主动向刘某支付了房屋补偿款三十多万元,这起纠纷也圆满得到了化解。

  来源:汉阳区院 十堰中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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