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农业厅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5〕63号)要求,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农业厅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
省农业厅夏季消防检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教训,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厅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日,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深化重点单位、重点领域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及时掌握火灾隐患增减情况,解决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同时进一步健全厅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促进各处室、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夏季厅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成立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由副厅长焦泰文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办公室,负责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督促各处室、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场所、居民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3.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或堵塞。
5.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6.消防器材是否配置到位、齐全、有效、合理。
7.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8.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9.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职工宿舍等火灾隐患问题。
10.值班人员是否存在脱岗现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处室、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20日)。
各处室、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台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阶段(8月21日至9月1日)。
各处室、单位要组织火灾隐患回头看检查,积极总结巩固常态化整治经验,推动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大检查。各处室、单位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消防安全检查行动的组织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二)严密排查隐患,确保整治到位。各处室、单位应在排查中,要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检查的单位、场所、检查的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严格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省农业厅将组织抽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行包片联络,加强联系指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各单位均安排1名干部作为包片联络员,实行包片联络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四)强化消防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各处室、单位要针对自身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常态化消防宣传活动,运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栏、网络等多种载体,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
各处室、单位要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具体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于6月15日前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肖黎明,电话:87875129。传真:8766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