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强化“四力”建设,在战“疫”中彰显党建力量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咸宁市检察院坚决贯彻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着力强化队伍思想凝聚力、党组领导力、支部组织力、党员战斗力建设,充分展现担当与作为,为咸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检察力量。主要做法是:
一、坚定必胜信念,将全院检察干警思想迅速统一到防疫决策部署上来。疫情发生后,市检察院将防疫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及高检院、省院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将全院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上来。在此基础上,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通过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微信和QQ工作群等,持续发布疫情动态264次,选树战“疫”一线先进典型6名等,其中《黎鹏:防疫一线的90后流调员》被检察日报刊载,引导干警坚定必胜信念,营造全员团结一心抗“疫”氛围。
二、强化党组领导,不断提升疫情防控工作合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闻令而动,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专班,下设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应急维稳、舆情宣传、督查问责等工作小组,各司其职,调动全部力量参与党委统一部署的战“疫”工作。市检察院还按照市委防疫指挥部的要求,抽调10名干警,参与全市流调工作,助力党委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与此同时,强化防疫期间的办案工作,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为战“疫”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截止3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涉疫案件19件26人,已提起公诉9件13人,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其中,2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批、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4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三、注重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在防疫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战“疫”开始后,市检察院以党支部为战斗单元,动员全部党员力量参与战“疫”。一是以支部为单位,选派干警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分队,组织党员干部共为战“疫”捐款38170元,抽调党员志愿者共计80余人,深入战“疫”一线参与社区值守、重要卡点管控、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区管控等工作;二是在社区值守点、流调一线等战“疫”前线执勤岗位成立战时临时党支部,让党旗在战“疫”一线高高飘扬,鼓舞“士气”,激发干警斗志;三是各支部书记牵头,协调党员干警值守、值班等问题,及时解决干警防疫期间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化解因疫情产生的负面情绪,保障防疫期间检察干警思想稳定、充满斗志。
四、创新党建载体,展现党员干警在防疫中的先锋形象。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先锋。防疫期间,市检察院开展“亮身份、践初心、比作为”活动,鼓励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全力参与战“疫”,努力确保“亮明身份在一线”、“当好表率在一线”、“冲锋战斗在一线”、“防控力量在一线”、“关心关爱在一线”。其中,院班子成员靠前指挥、身先士卒,检察长多次到自建小区、包保社区、定点扶贫村组、各县市区值守卡点等重要区域、重点岗位督导检查,慰问战“疫”一线干警;其他班子成员除完成各项防疫任务协调外,与干警一起下沉一线,为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战“疫”树立榜样。老党员志愿者克服身体不适、生活困难等,迎难而上,主动请缨,到一线参与战“疫”。青年党员志愿者充分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勇挑重担,奋战在战“疫”最为艰险的地方,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彰显青年检察风采,党员队伍战斗力充分彰显,受到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