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足协副主席南勇狱中继续搞体育 研究成果获专利

06.12.2014  11:08

  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因在狱中表现好,获得7次表扬,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一年,法院受理后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公示期已过,没人提出异议,近期法院将对南勇减刑案进行公开审理。

  据悉,在“足球窝案”中,陆俊是第一个获得减刑并于今年9月刑满释放的。

   减刑案将公开审理

  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等从中收受贿赂,南勇于2010年3月被批捕。2013年4月25日,铁岭中院对其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财或名表、珍贵物品等。10余年间,南勇共计收受财物合计119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事实17笔。

  南勇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山东鲁能俱乐部分两次送给他50万元;1999年甲A联赛第24轮,面临降级的沈阳队找到了南勇,希望在保级方面提供帮助。后来沈阳队成功保级,南勇也多次得到感谢费,金额达到40万元。2012年6月13日上午,铁岭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南勇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记者在网上看到,南勇减刑公示的时间是11月15日,目前已经过了公示期。公示中显示,南勇被判刑后,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2014年11月13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公示期限为5日,即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可以于公示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据记者了解,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因此按照规定,法院将公开审理南勇减刑案,对比此前陆俊减刑案审理情况,如不出意外,南勇将被减刑一年。

   曾与陆俊住一起

  2014年5月30日,司法部燕城监狱对“足球窝案”中的“黑哨”陆俊提出减刑建议。

  因公示期无人提出异议,法院对其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9月2日,陆俊已经出狱。据报道,陆俊被移送燕城监狱服刑后,与谢亚龙、南勇、杨一民、蔚少辉等足球同行都在第五监区。陆俊和南勇关系较好,两人曾住在同一监舍,后来陆俊被调到普通监区。

  南勇在监狱里非常关注足球,在狱中继续搞体育研究,研究成果还申请了专利。

   杨一民被减刑8个月

  2012年2月,杨一民因受贿125.49万元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据了解,杨一民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被先后表扬4次,于是燕城监狱经审核,向北京市二中院提交有关杨一民的减刑建议书。

  监狱方面认为,杨一民服刑期间遵守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方面的学习。随着减刑获得通过,杨一民的刑期减至9年10个月,到2019年11月21日止。 (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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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减刑 一般不超过1年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的最新司法解释有两个:2012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显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两年。除减刑外,罪犯还可以因身体等原因被假释而提前离开监狱。

  (洪雪)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