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前不申报年报这些企业将上“黑名单”(湖北日报20170511)
12.05.2017 02:11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 www.egs.gov.cn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的第四个年头,对部分企业而言尤为关键。根据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至6月填报并公示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未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该负责人表示,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无法申请修复,信用将会受损。工商部门会将“黑名单”信息向社会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在参加招投标、取得经营许可、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会受到限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参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不能被授予荣誉称号等。不仅企业本身会受到更加严厉的信用约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会受到相应的约束和限制,如投资兴办企业、乘坐飞机高铁、出国旅游、进行高消费等,对其日常生活都会造成影响。
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凡2016年底前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于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xygs.egs.gov.cn),抓紧填报2016年度年报。
目前已进入年报高峰期,请大家注意错峰填报,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登记机关取得联系。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2.05.2017 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