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沉香化气丸有关处理意见的批复
16.11.2016 03: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违规生产沉香化气丸有关处理意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请你局代为收回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HB20140074),收证范围:丸剂。
二、责成你局对该企业违规生产沉香化气丸行为依法依规查处,督促企业召回相关批次的沉香化气丸产品,并对库存产品进行查封。
三、请你局监督企业暂停沉香化气丸生产,按照药品GMP要求进行全面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沉香化气丸生产。
查处、召回和监督整改情况请于11月底前报省局。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11.2016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