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为做好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2015年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鄂人社函[2015]206号)要求,现将2015年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专业知识;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l.公共试题2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分数占比为60%。
2.专业试题1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数占比为4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各类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5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根据招聘岗位和入围考生情况,设1个小组(考生3人)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小组考官人数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2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计时员。监督员、记分员、核分员由省政府法制办抽选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考生确定后,由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至少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不再递补。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负责通知合格考生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每题答题时间为5分钟,答题到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合格分数线的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5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省政府法制办三楼会议室。
八、违规违纪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政府法制办网站(http://www.hbzffz.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38170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36137
省政府法制办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