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狠抓制度和责任落实 夯实水库安全度汛基础
(冯贤涛 周善玲)7月8日,南漳县召开全县水库安全度汛会议,会上县委办和县政府联合下发了文件《关于迅速对全县小型水库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此次会议规格高,范围大,全县小型水库所在行政村书记和和养殖承包户全部参会,会上县气象局就气象作了预测,九集镇和县公安局进行了表态发言,全力确保水库安全度汛,严历打击一切危害水库公共安全的行为,参会人员达200余人。
会议要求:一是要落实责任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要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尤其是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个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到人员到岗,职责到位,措施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和政令畅通,凡因工作不到位或者责任不到位造成水库出现重大险情、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水库所在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狠抓各项准备,确保度汛措施到位。要坚持预案先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掌握主动权。要通过县防办、县气象局转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掌握雨情和水情动态。要加密对水库大坝、闸门、溢洪道、启闭机和备用电源等关键部位巡查次数,提高险情监测和预判能力,为水库调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及时组织险情抢护和转移避险争取宝贵时间。
三是要依法科学调度,确保责任查处追究到位。要严肃调度纪律,坚决服从调度指挥和监督,对刚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实行分阶段蓄水,低水位运行; 对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所在镇(区)、村要拿出专人协调好各种矛盾,养殖承包户要无条件服从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阻碍干涉正常施工的,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讨要补偿、阻碍放水、阻碍施工的,水库所在地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协调责任人,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镇纪检部门要对水库承包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排查,严查水库承包时,是否是公开发包、竞争发包,存不存在暗箱操作,低价私下不向社会公开发包的问题,要用铁的手碗、铁的纪律,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进行。严禁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对擅自抬高溢洪道和修建拦鱼设施的,坚决拆除,今后对私自抬高溢洪道封堵涵管、毁损起闭机的不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查处打击。
四是要坚持生命至上,确保转移避险到位。要细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好群众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加强宣传普及和培训演练,确保转移避险迅速、有序、高效、安全。要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趋势,果断决策,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人。
五是要强化巡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到位。要加强巡坝查险,在强降雨、高水位以及出现险情时,要增加巡查人员,加密巡查次数,重要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盯守。险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专家分析险情,研究制定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护。要强化应急值守,完善水库突发险情信息报送机制。
六是要加快除险加固,确保工程防护到位。全县已经除险加固的水库,要严把蓄水验收关,未经验收的水库一律不得蓄水运行; 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早日除险。同时,要加强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工地和宿营区安全度汛隐患,制定完善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工程所在地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履职尽责,保障施工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