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民宗局制定出台《对外宣传及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24.09.2014  17:39

  为提高局机关干部信息外宣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促进信息外宣工作有效规范开展,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民宗局制定出台《关于对外宣传及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该办法从奖励对象、奖励范围、奖励分类及标准、任务分配及奖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凡班子成员、办公室、经济股、政法文教股、宗教股、“三办”,每年在《民族大家庭》或《鄂西民族》发表调研报告或其它类文章至少1篇;在县内新闻媒体上,机关各股、室、办每年至少有1--2篇反映分块工作动态的新闻稿被采用。信息每人每年必须完成《省民宗委网站》采用信息稿3条、完成《州民宗委网站》采用信息稿8条。另外,对获得省、州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单位另外给予鼓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在机关评先表模及上级推荐表彰时优先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