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到省环保厅座谈检查指导环保监管责任的履行和落实
8月29日,湖北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第四组组长桂汉良同志带队到省环保厅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省市县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监管职能,机关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的实际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和建议。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天忠同志代表省环保厅全体干部职工,对桂汉良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监察厅长期以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忠心的感谢,并就环境监管工作作了详细汇报。省环保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并发言,省监察厅第四组各位监察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感受。
刘天忠说,为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管职能,省环保厅采取了强有力措施:一是清理规范不越位。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两次主动精简审批事项,省级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由14项精简至5项,使湖北省成为全国环保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2012-2014年,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连续三次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给地市环保部门,同时上收环境风险大、污染强度高的项目审批权限,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缺位。严格实施地方审批项目月报制度,不断完善环评审批管理相关规定,对突出环境问题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开展环境稽查和后督察,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因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三是科学履职巧作为。坚持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和效率,在全国环保系统和全省省直部门中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环保行政审批系统,危险废物全程物联网监管也走在全国前列。同时,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正在加快推进。四是规范执法不乱为。以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环保执法队伍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等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有效压缩腐败行为生存空间。同时,推进网络化环境监管模式和信息化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五是严肃执纪不枉为。扎实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惩防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
桂汉良认为,生态是最公平的福利,环境是最基本的民生。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环境监督职责,切实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生态环境。为此,他提出四条建议:一是理解环保历史使命,打牢行政监管的思想基础。要打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矛盾的错误观念,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所谓的“规律”不可取。二是健全法律制度,强化监管依据。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行为准则。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就缺乏监管依据和工作出发点,依法监管也就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末。三是准确把握重难点,构建监管基本体系。事前把关、事中监管、事后跟踪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四是探索履职尽责新方法,不断提升监管效果。要划清行政权限,不该留的坚决下放,不该放的坚决上收;要规范执法行为,杜绝“以罚代法”、“以罚代管”等现象的发生;要引入先进手段,促进科学监管、科技监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阳光高效的监管氛围,形成社会监管合力,共同推进环境监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