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度假村”与“驾校小金库”
日前有媒体曝出,深圳市国税局占公共海滩建起拥有16栋别墅的度假村,且涉嫌虚开发票。调查表明,该度假村确实属于深圳市国税局所有。深圳市国税局随后回应称,该基地为自收自支的经营单位,没有占用公共海滩,也没有发现虚开发票的行为。(6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有些新闻事件,没有报道出来前,公众自然还蒙在鼓里,而一旦被揭去了盖头,所谓的回应和解释,往往便是另一种的戏说与笑话。譬如深圳国税局所属的“别墅度假村”,若是爽快承认倒也罢了,偏偏还欲置身事外地辩称其为“自收自支”。难怪网友讥之曰:“收支两条线”的游戏规则你最懂,到了自己身上,怎么就拥有了“自收自支”的经营特权?
面对媒体的采访求证,深圳国税局一口咬定其是“教育培训基地”,且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早早建成,主要用于承担干部的教育培训,并有少量对外经营业务,如此,公众似也不必多拿“别墅度假村”说事。但问题是,深圳市在2006年就明确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须与相关单位脱钩,国税局为何至今仍置若罔闻呢?
曾几何时,一些有权有势的公共部门和单位,大兴土木甚至超标建造楼堂馆所,名曰用于培训,实则渔利自肥,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时至今日,面对制度与规章,有些单位对此仍是恋恋不舍,借着“历史遗留”问题等等的说法,不愿彻底与之脱钩,这就绝对不能睁眼闭眼、听之任之,必须要对相关官员严厉问责。
类似的公权逾矩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早前的一则热闻是,机动车驾驶学校是培训驾驶技能的社会化机构,公安局是组织驾驶证考试的主管部门,两者之间本应泾渭分明。但群众却爆料,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包括了购买节目光盘、演出丝袜等。而出现这种“奇葩之事”的“奇葩缘由”,说穿了,同样也是视有关法规如无物,执法部门与服务机构双方关系的“当断不断”。
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如果问一句还有多少类似的“别墅度假村”与“驾校小金库”?估计谁都不敢拍胸脯打包票说,身边早已没有了这样的违规违纪之事。那么,有关方面开展严查细究,就不妨先给举报者派发一颗“定心丸”——若举报属实,不论何种原因,坚决拿涉责官员的“乌纱帽”开刀。如此,怪状才可能真正消除。(司马童)
(见习编辑: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