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

01.10.2016  03:02

曾因犯盗窃罪,4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累犯张某,出狱不足一个月再次作案,在某工地盗窃塔吊电缆线,后被当场抓获。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张某,因犯盗窃罪,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201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于2016年5月刑满释放。

6月4日,张某在利川市某工地,利用工地附近的工具将工地上一座塔吊电缆线剪断,并将电缆线拖到附近的在建房屋内焚烧,以便将电缆线里面的铜芯出售,后在作案地附近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利川市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