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四部门齐抓共管校车安全

10.09.2014  17:00
校车培训现场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0日电 (余官兵 陈君羊)9月9日上午,利川市组织全市23所幼儿园40辆校车的驾驶人和园长共100余人,在该市交警大队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培训课,进一步为全市校车系牢“安全绳”,筑牢“安全墙”。

  培训课上,负责该市校车安全监管的交警大队四中队长袁洪兴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参会校车驾驶人和园长作了详细讲解,要求校车务必做到“四个必须”:从事营运的校车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校车必须按规定线路行驶;校车每半年必须进行年检;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校车驾驶资质。

  袁洪兴在培训会上就“7.10”湖南湘潭校车事故和江西省贵溪市幼儿园校车事故两起典型案例在会上作了通报,要求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校车驾驶人要认真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驾驶人、随车安全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杜绝严重交通违法,特别是酒驾、毒驾、超速、超员等恶性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对校车安全管理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登记注册;决不允许出现超员校车上路行驶;决不允许涉及校车重大事故发生。

  随后,利川市教育局、安检局、运管所的负责人就全市校车安全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要严格落实校车管理制度,以“铁的手腕”狠抓校车安全,严厉打击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幼儿园不定时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看人员的安全培训,层层签订责任状;抓好校车人、车、路安全管理,定人、定员、定位、定时间管理;抓好校车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工作,每辆校车必须配备玻璃锤、干粉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