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残疾当事人,利川市人民法院法官登门送达执行款
11.09.2014 19:06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010年2月,龙某某因乘坐朱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到团堡街上卖山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龙某某受伤致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相关损失。团堡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朱某赔偿龙某某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0000元。调解生效后,朱某某履行部分标的款后外出打工下落不明,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川法院受理该执行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家庭困难且为残疾人,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的亲属,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终于得知被执行人朱某的具体下落。执行局法官当晚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朱某打工地福建泉州,强制执行到50000元标的款。
执行局法官考虑到当事人下肢截肢,离城较远,出行十分不方便,拿到执行款后决定直接将钱送到当事人手中。看着执行局法官登门为自己送来的“救命钱”,龙某某和家人十分感激,握着法官的手一直道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1.09.2014 19:06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