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健全创模机制体制 确保年度创省模目标实现 五创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24.04.2015  12:17
   十堰市环保局作为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牵头单位,肩负着实现2015年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目标的重任,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力争“五城联创”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市环保局精心谋划工作布局。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市环保局局长为主任、相关领导为副主任,并抽调局系统内16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十堰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督查组、档案资料组、技术指导组、生态创建组等,全职负责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同时,为有效推进涉及到环保工作的其他城市创建任务的落实,还组建了“市环保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要求局机关、各二级单位要分别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要开展文明楼栋、文明家庭等细胞创建,为创建成为全国文明系统奠定基础,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本系统所承担的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五城联创工作要走在全市前列。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年度创建省环保模范城市的总目标,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市直重点责任单位,并对每月进度进行通报、排名;二是将本系统承担的创模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月份,每月总结、排名、通报;三是建立内部考核奖惩机制,对创模(创生)办内部16名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月度任务完成情况、领导评价及信息简报的报送情况,每月评出2名工作标兵,每月进行奖励。

  三是落实后勤保障。为确保创模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市环保局建立创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创模办参照二级单位作为一个经费开支主体,先期安排30万元的专项办公经费予以保障,并抽出一辆车专门用于创模工作。

  四是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市创模办把办公室各组成人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同时明确创省模时间节点,把年度创省模目标细化到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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