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稳阵脚 筑牢阵地 创新阵法 省检察院为基层综治工作支招

05.12.2019  19:20

  本报讯(记者蔡欣 摄影 李蔓  胡保国)岁末年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综治工作抓好落实,12月5日上午,受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和王晋检察长的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一行到综治联系点咸宁市咸安区开展调研。

    

  “综治工作千头万绪,千辛万苦,成绩来之不易!”王永金副检察长先后到省检察院综治示范点浮山办事处银泉社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了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和戒毒社区等场所,了解了“三个中心”(综治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心理服务中心)建设进展情况,仔细询问了特殊人群管理等方面工作情况之后,王永金副检察长对当地网格化管理、社区戒毒、矛盾调处工作和实现“零上访、零事故”给予充分肯定。 

王永金副检察长到浮山办事处银泉社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阳光社区调研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王永金副检察长在听取了咸安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就抓好综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 

           

  站稳阵脚,发挥制度优势

  做好综治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把我们的各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执行好。    

  ◆  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要发挥好我们党的一系列政治优势,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综治工作的主线,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将社会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  要发挥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优势。要创新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凝聚起来,着力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使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  要发挥法治的优势。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善于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筑牢阵地,夯实综治基础

  基层是开展综治工作的前沿阵地,要继续使基层综治单位更好地履行服务群众、定分止争、维护稳定等职责任务,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  进一步加大示范点建设扶持力度。去年,省检察院将银泉社区定为综治示范点建设单位,并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综治扶持项目,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社区的功能建设,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推进基层综治工作整体协调发展。 

  ◆  进一步加快综治中心建设。要继续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法律服务室等功能组成,统筹好基层资源力量,促进综治中心实现信息收集、治安研判、风险预警、矛盾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等实战功能。 

  ◆  进一步推进智能化建设。要加快“雪亮工程”等基础建设,加强对重大案事件的预警分析、社会治安状况的监测评估、重点人员的动态研判,健全联防联处机制,不断提高前端控制、前期处置的能力。通过信息化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来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 

  创新阵法,发挥治理效能

  要主动识变、科学求变,深入推进理念、机制、方法创新,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  要坚持稳定与发展并行。要自觉把平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防控风险贯彻到规划、决策、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社会问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尤其是稳就业工作。 

  ◆  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要继续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加大对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效;要针对发现的行业治理问题,建立问题整治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避免犯罪问题滋生。 

  ◆  要坚持维权与维稳并举。对群众信访问题,要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疏导群众情绪,引导事态向有利于问题解决的方向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程朝阳主持座谈会,并作该区综治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及咸宁市、咸安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