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机制盯重点 强化监督问绩效

15.02.2016  16:07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把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努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一、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 人大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工作效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创新观念打破思维定式,积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探索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科学的议题选择机制。选准选好监督议题,人大监督工作才能抓到点子上,抓到关键处。近几年来,常委会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途径,构建了监督议题的征集机制、遴选机制。比如,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发放征集意见函、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和剖析来信来访案例三种渠道,广泛向“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征集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议题建议,吸收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对事关发展大局的园区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菜篮子”工程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保护、村级卫生室建设、学前教育、食品安全、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城市综合管理、安全饮水等热点问题,经过遴选列入监督计划,努力使用监督方向更加明确,监督针对性更加突出。

二是运用刚性的监督工作方式。针对以往监督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常委会重点探索了专题询问监督方式。2013年以来,先后对城市综合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了使专题询问更具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制定实施办法和规程,就专题询问的内容形式、程序规则、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在实践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会前,围绕监督议题深入调研,确保备选问题符合实际、切中要害;会中,围绕询问主题组织提问,确保相关事项问得深、答得透;会后,围绕突出问题发函交办,建立问题整改消号制,适时开展专题询问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专题询问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探索规范的人事监督机制。在人事任免中,常委会采取任前考察、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全面了解“一府两院”任命人员勤政廉政情况和依法办事能力, 增强了任命人员宗旨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紧扣重点,推动工作落实。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只有坚持“抓大事,促发展,盯重点,惠民生,强督办,问绩效”,监督工作才会有生机、有活力。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监督工作,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围绕中心,突出发展抓监督。常委会以推动环境优化、促进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每年都对经济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视察和检查活动。为了提高园区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常委会先后四次对涌泉工业园区和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进行专题视察活动,就项目进展、土地征收、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门服务等制约瓶颈问题提出26件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见效。为解决经济发展环境不优这一“老大难”问题,常委会在连续三年开展视察、调查的基础上,对政府及13个县直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并将收集的问题和建议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交办,引起县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及时予以整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工商注册登记和年审条件全面放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全县共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68项,核减行政审批前置材料1171份。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日益增多、投资金额不断扩大的现状,常委会通过视察活动加强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县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反馈意见》,出台了《南漳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了相关部门合作联动和政府性投资制衡体系,加大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了建成项目管理维护,形成了科学有效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管长效机制,促进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优质、高效和廉洁。为了推进城镇“菜篮子”建设,常委会专门对全县蔬菜产业进行了视察,听取蔬菜产业发展思路,破解蔬菜产业发展难题,探讨蔬菜产业发展办法。县政府通过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改善基础设施、引进种植大户、落实奖补资金、组建专业合作社,2000多亩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有了实质性进展,并发展高山蔬菜基地7000余亩。同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蔬菜产业基金,配套建设平价超市,为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蔬菜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聚焦热点,突出民生抓监督。常委会紧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对环境保护、学前教育、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城乡低保、公租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生态环境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常委会以推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抓手,连续三年持续加大对环保工作的监督力度,安排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和检查活动,并将审议意见和工作措施及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努力推进了水系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源监管等工作,确保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按计划实施。2012年以来,我县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过亿元,完成治理项目29个,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域水系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整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方面工作顺利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教育事业从娃娃抓起。为了加强学前教育,常委会先后三次对全县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县政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意见,出台了《关于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方案》,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高标准建设了城区中心幼儿园,实现了镇镇都有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常委会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全省率先将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列入常委会必审议题。每年都保持高度关注,对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调查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扩覆扩面,加强社保基金依法征收、规范管理,保持收支平衡。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推动和促进我县社保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围绕“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常委会对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情况开展专题调查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及卫生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村级卫生室人员培训,督促城关地区所有医疗机构正式执行零差率政策,完成惠民政策全覆盖;增设山区医疗网点5个,11个镇(区)卫生院和170个村卫生室完成医疗信息化网络建设。针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城乡医保基金超支风险问题,常委会及时会同卫生部门开展调研,调整基金预算、规范支出管理、防控超支风险,为保障医保基金运行的安全、合法性作出了积极努力。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城"脏、乱、差"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对城建城管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城市综合管理进行专题询问,委员们抓住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症结,直面矛盾,直述民意,22个县直部门诚恳答复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措施、承诺落实时间表,一大批群众关心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被列入议事日程,违法电动三轮车清理、马路市场整顿、环卫体制改革等工作全面推进,城区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卫生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是规范行为,突出法治抓监督。常委会立足于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积极开展法律监督,着力推动“法治南漳”建设。针对法治县建设的相关内容、重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审议出台了《关于推进法治县建设的决议》。为深入推进人大决议落实,常委会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围绕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实践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常委会高度关注司法机关案件质量,每半年听取一次“两院”工作报告,先后对法、检、公三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支持他们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流程,健全案件质效评查体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为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常委会组织专班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司法机关加强法制宣传,探索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避免涉法涉诉信访处理多头受理、多头答复等问题。

三、跟踪问效,提升监督水平。常委会始终恪守“务实不空谈”的准则,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重点推进与跟踪问效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持续督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载体和“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督办办法》,从审议意见的形成、公布、交办、督办、研究处理、落实反馈、民主测评等方面予以规范。审议意见用常委会文件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明确办理时限和反馈要求。审议意见交办后,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工作机构开展跟踪监督,了解办理进度,督促落实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落实情况,做到情况早知道、问题早处理。审议意见交办后6个月内,常委会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开展审议,相关工作委员会汇报督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有效防止了审议意见“一交了之”、“一回了之”的现象,保证了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环环相扣信访案件。坚持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强化信访案件处理的督办力度,运用人大监督职能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不断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制度,规范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程序,认真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对重要个案和群访案件,实行了主任牵头、跟踪督办等措施。对日常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委会分管领导批示后转交有关方面,并要求向主任会议反馈办理结果,着力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对群众申诉控告的重要涉法信访案件和疑难信访积案,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主任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迟缓或久拖不决、上访人长期上访的案件,责成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对信访案件反映出来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坚决纠正,督促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是步步深入推进公开。人大监督工作的公开,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也是监督工作的法定程序。常委会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监督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了监督公开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保证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增强人大监督的透明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采取向代表寄送公报、简报、文件等方式,利用人大之声电视专题节目、南漳人大信息网和南漳人大工作信息,对年度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等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将人大监督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使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对“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公开,对开展的各类民主测评结果一律现场公布,并通过电视公告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促使“一府两院”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继国)

责任编辑:郑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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