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场所和达标场所检查评比活动

23.06.2016  18:17

为不断深化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和实效,宜昌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决定近期内在全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和先进场所检查评比工作。检查评比以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的八项基本标准、2013年印发的《评比表彰办法》、《宜昌市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以及近年来“教风年”“规范年”创建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情况为依据,以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规范、管理规范和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为核心内容,并确定了三个方面的钢性指标:

一、 至少开好三个会: 一是集中学习动员会,主要是组织全体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关于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对创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组织全体教职人员和信众代表深入查摆活动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和人员行为不端正等问题的突出表现,广泛征求信教群众和社会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所在。三是整改落实情况通报会,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大家监督。

二、建立落实三个制度: 一是建立落实集中学习教育制度,主要是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教职人员集中学习及其考勤记录制度。二是建立落实民主管理制度,重在建实建强民主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民主管理组织会议,凡涉及重要人事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财务收支均提交会议讨论、集体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录。三是建立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要督促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开设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建立会计帐簿并定期向信众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所在地民宗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三、形成三个材料: 一是宗教活动场所及其教职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清单,二是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三是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个材料要向所属宗教团体和县级宗教事务部门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