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源超局长到十堰督导调研
4月22日,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源超率省局相关处室及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十堰工商系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刘源超一行在十堰市工商局会议室与相关中层干部深入座谈,听取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并现场抽查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随后赶往丹江口市工商局均州工商所走访调研。十堰市政府副市长张慧莉陪同调研。
刘源超局长充分肯定了十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通过全系统干部上下齐心努力,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做到了“一个保持、三个提升”,即:保持了以往工作总结的经验和优良传统,实现了履职水平新的提升、业务工作新的提升和基础设施建设新的提升。
就如何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地方好经济发展,刘源超局长强调,一是要做到“严”字当头,层层传导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权限,各级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坚持守纪律、讲规矩,时刻警醒自己,坚决不触碰红线,在系统内促进形成要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要做到“便”字当头,充分激发创业活力。要把市场主体准入的便利化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降低准入门槛、优化营商环境,让有创业意愿的市场主体,毫无羁绊的参与自主经营,使他们创业热情得到最大释放,使他们创业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有力推动大众创业,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力争在十堰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有更大的作为。三是要做到“为”字当头,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在努力实现“宽进”目标的同时,切实履行“严管”的法定职责,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监管方法,针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案件要严厉打击,主动作为、大胆作为、有效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有序市场秩序。
在丹江口市工商局均州工商所走访调研
了解市场主体增量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