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市正式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07.07.2014 19:0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厅水资源处)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各地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申报,全国分两批确定了105个城市作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我省共有咸宁市、鄂州市、襄阳市、潜江市、武汉市列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水利部要求,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编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9月底前报水利部。各地要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探索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水资源禀赋条件和水生态系统特点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咸宁市、鄂州市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受水资源司委托,长江委和省水利厅对两市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合审查,水利部批复了审查意见,待省人民政府批复尽快组织实施。
6月26日至27日,全国召开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座谈会,分析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部署第二批试点工作。会议要求试点所在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涉水资源,齐抓共管,积极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第二批试点抓紧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按时报送批复。
省水利厅将下发《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县(市、区),开展省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通过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两个层次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7.07.2014 19:09
故
事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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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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