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无家归 安置救助显真情
近日,麻城市福田河司法所主动履行安置帮教职能,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成功安置一名身患残疾,年近六十,且无家可归的“三无”刑满释放人员。
7月8日,麻城市司法局福田河司法所接到沙洋监狱通知,要求协助做好福田河籍刑满释放人员王某的安置落户工作。经监狱干警介绍,王某系福田河镇甘家垸村人,现年59岁,聋哑人,2008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因在监狱内表现良好,获得减刑,将于2016年7月14日刑满释放。沙洋监狱因无法联系到其家人,希望当地的司法部门帮助联系其家人,妥善安排其出狱后的生活。
福田河司法所郭利明所长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王某户籍地甘家垸村村支部书记,了解王某的家庭成员情况,原来王某因残疾终身未婚,无子女,亲属中只有姐弟二人。随后郭所长主动联系到王某的弟弟和姐姐,要求他们接纳王某日后生活。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其弟弟与姐姐均表示无能力照顾王某,对郭利明提出的要求予以婉拒。眼见王某释放日子临近,郭利明意识到先要抓紧时间解决王某回来后短期的生活和住宿问题,然后再考虑亲属接纳的问题。在随后几天里,郭利明四处奔走,与各方沟通协调,争取镇政府领导重视,帮助落实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安排了临时落脚点,力争保障王某在过渡时期的基本生活。
7月14日上午10点,沙洋监狱三名干警送王某到达福田河司法所,司法所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随后通知甘家垸村书记和王某弟弟到司法所与王某见面,又联系了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到场帮助做工作。镇领导、村领导都在,兄弟多年未见面,郭利明认为这是一次做通其亲属的工作的好时机。一开始,王某的弟弟仍然表示他和其姐的经济条件都不好,都没有能力负责王某日后的生活。郭利明会同甘家垸村书记耐心地做其弟工作,对他进行法和理的劝导,希望他和其姐能够顾念亲情,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能够对王某伸出援助之手,让他顺利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对王某姐弟的困难镇村两级将积极解决。镇分管民政领导当即表态每个月为王某拨付200元的扶助费,同时承诺在王某满足年龄条件后尽快安排王某进福利院生活。最后,王某的弟弟的顾虑终于打消了,表示愿意承担照顾王某生活的责任。
由于回家路程较远,郭利明租了一台车专门送王某回家,临行前,将政府拨付的四袋大米,两壶油以及一袋面条一同搬上车。王某上车的那一刻,忍不住留下了激动的泪水,紧紧地拉着郭所长和村书记的手,不住的点头示意,脸上洋溢着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的喜悦。(范逸彬、谢菲、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