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刑事抗诉案四年翻三番 给冤假错案加装“防火墙”

22.11.2015  09:46

  17日,省检察院官网发布信息称:2014年,湖北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案件470件,比之2010年的119件增长294.96%,撤回抗诉率由10.92%回落至1.70%,采纳意见率从63.24%增长至84.85%,我省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全国同一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记者了解到一些典型案例——

  贪污罪去哪了?原是看守所做“手脚

  2011年7月11日,鄂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鄂州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廖某某有期徒刑11年。廖上诉后,省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2年12月24日,鄂州中院重审后仅认定廖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12年12月,鄂州市检察院向省高提院出了原审判决违背事实和法律,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的抗诉意见。省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支持抗诉,并果断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对相关司法工作人员的诉讼违法行为展开调查,查清了羁押廖某某的看守所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导致廖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严重违反监管规定,长期与外界保持联系,指使他人为其逃避刑罚从事违法活动,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情况。

  2014年11月,省高院改判廖某某11年有期徒刑,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也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过失改故意伤害,给老王“迟来的公道

  2007年12月5日,松滋市的王续科老人因邻居张某某改建厨房与其发生争执,张某某用钢卷尺打了王续科的头部导致王不治身亡,荆州中院以张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王续科老人的亲属认为,张某某的行为系故意伤害罪,走上了漫长的申诉路。

  2011年6月,省检察院受理该案。此时,该案已经过7次审理,其中包括检察机关提出抗诉2次,最高法院发回重审1次,指定异地法院重审1次,办理难度相当大。

  检察官调查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定性不准和量刑畸轻的问题,2012年8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2013年5月,再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某10年有期徒刑。王续科老人的亲属深感欣慰:“检察机关还我们一个公道,父亲在九泉之下安息了!

  今年9月,此案被最高检评为“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立功材料做假,撤销减刑

  2014年10月,省检察院在对原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杨某某减刑材料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杨某某由无期减为有期的重大立功材料存在虚假成分,依法在庭审中向省高院提出了撤销原减刑裁定的监督意见,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裁定撤销杨某某由无期减为有期徒刑16年的减刑裁定。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省检察院就减刑、假释案件累计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14件并全部被法院采纳,对刑事执行的监督更加有力。 ( 王馨 邓七一 古伟兵)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