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2017年基本形成

17.02.2016  19:21

荆楚网消息(记者 黄涛 通讯员 王芳)17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就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五年工作目标——2016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分级诊疗有序开展。

2014年10月,湖北省28个县市区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县市区增加到41个。各试点地区的探索与尝试为全省全面推开分级诊疗积累了宝贵经验:通过建立“分诊化”的就医制度,制定常见病分级诊疗目录、制定双向转诊规范、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差距(职工医保10%左右、城镇居民医保15%左右、新农合15%以上),较好地规范了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并合理引导了群众的就医行为;通过加强“标准化”的基础建设,创建“五化”村卫生室与“四化”乡镇卫生院、打造县级临床重点专科等,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提供“集团化”的医疗服务,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集团化工作格局,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搭建了畅通的平台。

据初步统计,自启动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各项政策平稳有序推进,群众就医习惯逐渐发生转变,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得到增强,县级医院门诊量、住院人次增幅已明显减缓,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住院人次处于稳定上升态势,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左右。以宜昌市为例,2015年,市内住院病人同比上升11。9%,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同比上升23。4%;市外转诊率为8。5%,同比下降3%;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人次同比上升10。2%,市级医院门诊人次同比下降1。4%;市内住院患者新农合基金使用量同比增长22。3%;人均住院费用首次出现下降,患者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6%以上。

下阶段,湖北省将通过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一是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二是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通过组建医联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开办个体诊所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通过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五是整合并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六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同时,为了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制度,湖北省将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鼓励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复合型医保付费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引导。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相关知识:分级诊疗是指由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级别疾病的治疗,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有利于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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